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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西子说案】网店销量暴增的背后(西子祖宗南后续)

作为网络店铺运营,为证明自己有能力运营好店铺,也为获得运营提成,瞒着老板私下与推广公司合作,利用PS的转账截图诱骗推广公司垫资为店铺推广,致使推广公司损失60余万元。经西湖区检察院起诉,日前,这个店铺运营者被判处刑罚。

运营网店的高手?

杨老板经营着一家网店,自己运营了一段时间,网店的生意却并不如意。

2019年6月,杨老板听人介绍说李某有运营网店的经验,就邀请李某协助运营网店并给其提成。8月,李某告诉杨老板有一种通过推广公司派发红包抵扣现金的消费方式,可以提升店内人气,提高产品销量,杨老板表示可以一试。于是,李某联系了杭州一家推广公司,和业务员魏某对接后,双方达成了口头合作协议,约定由李某出资让推广公司为网店推广。9月30日,李某将杨老板提供的2000元推广经费支付给推广公司后,该公司为店铺进行了推广,网店销量确实有了一定起色。但杨老板认为这样的推广模式成本太高,并没有利润,不想继续进行推广。

转眼双十一就要到了,对做网店的人来说,这是提高销量的大好机会。

李某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运营好网店,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也为了得到运营提成,在明知杨老板不同意继续利用上次的推广模式的情况下,瞒着杨老板联系了魏某,想让魏某继续为网店提供推广服务。李某提出先由魏某公司垫付资金推广,费用一起结算。有了上次的合作经历,魏某同意垫资推广,至11月18日,魏某所在的公司已垫资2万余元。魏某向李某提出结算费用的要求,李某遂发给了魏某一张5万元的转账截图,声称一部分是2万元的结算费用,余下部分用作下次推广的定金。收到转账截图后,魏某继续安排推广。

杨老板的店铺销量大增,按约定支付了李某销售提成,并将李某推荐给了堂弟。

堂弟也与李某约定,由李某运营网店,按销售金额提成。从双十一至双十二前夕,魏某所在的公司垫资60余万元,按照李某的要求为杨老板等4人的店铺进行推广。

转账的钱到哪儿了?

12月12日,魏某和公司财务对账,发现李某转账截图上的60余万元资金全部没有到账。

魏某第一时间联系李某,李某说财务打错了账号,还把自己和财务聊天截图发给了魏某,为了表示诚意,把“杨老板”的电话也给了魏某。魏某电话联系“杨老板”,对方承诺会在12月16日统一打款。12月16日,“杨老板”来电话说暂时没有这么大的流动资金,表示会尽快凑齐。到了12月21日,资金依旧没有到账。

魏某坐不住了,起身前往该店,打算当面要账。魏某到达后,李某带领魏某在杨老板公司稍作停留,后以周末老板不在无人上班为由,拒绝了魏某进厂参观的要求。魏某临走时,李某给了魏某一张结算说明,表示会尽快打款。回到杭州后,魏某又查询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,发现与李某的说法不一致,遂联系李某对质。李某这时才承认,转账截图是PS的,聊天记录是伪造的,连杨老板的电话都是假的,与“杨老板”的通话也是自己冒充的。魏某报警。

2022年5月20日,李某投案自首。经查,自2019年6月至12月间,李某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,擅自委托推广公司,以垫资分发红包的方式为相关店铺提供推广服务,并通过伪造定金转账记录、结算证明等,骗取垫付推广费用共计60余万元,非法获利10余万元。案发后,李某进行了退赔,取得了被害公司谅解。

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伪造支付结算凭证,骗取被害单位钱款,数额巨大,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将李某依法提起公诉。经法院审理,鉴于李某自首、自愿认罪认罚,全部退赃,日前,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

西湖检察

供稿:张辽

编辑:应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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